报考一级建造师师条件
一、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需具备下列之一: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一级建造师免试条件(两科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工作年限不够且符合《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的情况,可以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具体如下: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二)免二科的报考条件对学历和专业还有特殊要求如下:
1.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
2.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3.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三、一级建造师增项条件(已有一个专业考二建增项)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其他专业类别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报名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体报名条件见上文报考条件中第(五)条。增项考试报名表中有需要填写的项目,考生应按要求填写。
以上就是报考一级建造师的各项条件要求,希望可以帮助想要报考一级建造师的考生们更加了解该考试的相关信息,做好充足的准备去迎接考试。在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应及时向他人请教,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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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07-12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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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一级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