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消费者健康,保证本市场内的食品卫生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责任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标准,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负全面责任。

2.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验收制度,落实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按照规定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采购食品,对所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进入市场。

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检验的规定,不进带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对购入的食品建立并执行验收检验制度。杜绝非正规渠道进货,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4. 保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5.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发现有妨碍食品卫生的病症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或将其送至指定医院治疗。

三、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

1.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把食品卫生作为市场开办者综合检查的重要内容。在日常巡查中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

2. 制定并执行市场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市场内的食品安全档案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可追溯性。

3. 市场管理部门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检测室并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标准进行食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要及时清除出场,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建立台账记录检测情况并及时公示给消费者和监管部门。

四、监管部门的责任

1.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内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和抽检。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要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监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市场内的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同时应建立与媒体、消费者的信息互动机制,及时了解和解决市场内的食品安全问题。

五、监督和检查

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督促其整改。同时应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市场进行综合评估和专项检查,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要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表现优秀的经营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场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各级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和市场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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